“公人”私德的历史辩论:民国名人风月史

2017年03月17日13:48   新浪读书   微博

  学者们也大多如此认为,对陈独秀的攻击实有预谋,是当局筹划并施压。蔡元培对此颇为愤怒,当时,翻译家林纾经常抨击北大诋毁孔孟,有违传统,1919年3月21日,蔡元培回了一封公开信,其中表示“对于教员,以学诣为主,以无背于第一种之主张(暗指学术自由、兼容并包)为界限,其在校外之言动,悉听自由,本校从不过问,亦不能代负责任。”

  其实,若抛开当局的幕后施压,这只是一个至今仍然争论不休的话题:公众人物的私德是否有边界。周作人说得很明白,没有进德会的条条,怕是谁也没法以陈独秀的下三路问题说事;而蔡元培也把公人公事与私德区分开,借此保护他所欣赏的陈独秀。

  1919年3月26日晚,蔡元培与北大教员马叙伦、沈尹默齐聚汤尔和家中,一起讨论陈独秀之事。汤尔和,原本是陈独秀得以进入北大的举荐人,如今却摇身一变,认为不可对陈独秀姑息。

  陈独秀由此被变相解雇。也是那一年,五四运动爆发,陈独秀参与其中,最终被捕,出狱后南下上海,做了另一番大事业。

  陈独秀在此后与昔日好友胡适渐行渐远,后者也为此痛心疾首,但不妨碍他就私德问题说话。

  1936年1月2日,胡适又一次致信汤尔和,表示:“我并不主张大学教授不妨嫖妓,我也不主张政治领袖不妨嫖妓,我觉得一切在社会上有领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所谓‘公人’(Public Men),都应该注意他们自己的行为,因为他们自己的私行为也许可以发生公众的影响。但我也不赞成任何人利用某人的私行为来做攻击他的武器。”

  这种以私德攻击别人的做法,又何止当年北大这一桩?在日后的政治变幻中,此做法几乎已成某些人的杀手锏。

  娼妓在新中国成立后成功禁止

  民国的娼妓问题,一直忽明忽暗无法禁止。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方得到解决。1949年11月21日北京对娼妓业进行了彻底清除行动。政府组织妓女检查身体,入教育院改造,经过学习和改造,在一千多名学员中,总计出院的人数为1077人。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小说推荐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