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人”私德的历史辩论:民国名人风月史

2017年03月17日13:48   新浪读书   微博

  从某种程度上说,娼妓的合法化是民国名人热衷此道的现实基础,在合法的外衣下,与妓女风流纯属私德,与律法无关。

  根据王书奴于1934年所写的《中国娼妓史》统计,1918年,北京有妓院406家,妓女3880人。民国六年(1917年),有妓院391家,妓女3500人。又据《北京社会调查》估计,民国六年,北京私娼不下7000人。按此推算,当时北京的公娼私娼在万人以上。另据1920年上海“淫风调查会”的调查数据,当时上海注册从业娼妓总数为60141人,但这个数字不包括外国娼妓及暗娼,据估计行业总人数在12万人以上。

  为何如此“繁荣娼盛”?王书奴总结了几条原因,针针见血,均指向民国的官员、军阀、议员等的头面人物是风月场中的常客,从而引领了社会风气。换言之,这是上行下效。

  妓院曾为革命活动立过功

  不要以为妓院只关风月,有时还对辛亥革命有过积极作用。在革命时期,曾有不少革命活动是以妓院为掩护进行的。

  早在清末,陈其美便已是窑子里的常客。这位青帮大佬在加入同盟会后,将秘密机关设于妓院。后来有记者采访陈其美,在报道中写道:“英公主持江浙两省革命运动,设总机关马霍路德福里。此外,则清和坊琴楼别墅,及粤华楼十七号,为附属机关。表面则酣歌狂饮,花天酒地,以避满清之耳目。不知者以为醉生梦死之流耳。又孰知革命大事酝酿于此中哉!”

  据记载,革命党人邓荫南运筹革命活动时,是在沙田附近的紫洞艇(妓艇)上,以招妓来掩护“革命党的临时聚会”,据说“收效甚大”。在人们耳熟能详的蔡锷与小凤仙的故事中,作为妓女的小凤仙也成为了蔡锷将军革命行动的掩护。

  不过,考虑到晚清立宪那几年间,革命屡屡受挫,革命党人大多消沉的真实情况,陈其美的“革命大事酝酿于此中”恐怕得打个折扣。

  王书奴在总结中写道:“这班人(推翻满清的革命党人)大半起于氓庶,来自田间。锦衣玉食,娇妻美妾风味,从来未尝染指。一旦得到高官厚禄,本可衣锦还乡。回想从前做革命时候,吃了许多辛苦,受了多少恐怖,家里只一个黄脸婆儿,不足以安慰精神,及辛苦革命代价,最简便的莫如嫖娼了。”

  这一说法,不但总结历史,亦预示将来。有人说底层凤凰男发迹后往往嘴脸一变,道理便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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