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一起“通奸案”敲响“多妻制”的丧钟

2017年02月13日14:54   新华每日电讯
民国时期宣传男女平等的《妇女》杂志民国时期宣传男女平等的《妇女》杂志

  廖礼耕是广东人,1912年,他发现自己的小妾陈五妹与广东省会议员邱树人通奸,因此将他们告上法庭。这个案子最终上诉到当时的最高法——大理院。大理院以廖礼耕本有妻子,依法不得再娶妾,所以他和陈五妹在法律上并无夫妻关系可言为由,判陈五妹与邱树人通奸,廖无控诉权。这个案子,廖礼耕可谓大失败,而邱树人则获得大胜利。

  “廖愤极,阴图报复,日奔走于诸大伟人之门,欲秘密结合多妻党,以为抵制。先说汪精卫,汪痛斥之;廖不悛,奔走如故,卒得胡经武先生之赞成。其他伟人之多妻者亦多阴助廖,而多妻党遂于十三月三十二日开成立大会于醋瓶巷,公推胡瑛为主席。”

  上面讲的这个故事,前半段真实,廖礼耕的确在诉小妾通奸的案子中败北;后半段则是当时一个叫“钝根”的大V所杜撰,但却也言之有据——汪精卫娶妻陈璧君,并无小妾,所以痛斥多妻当在情理之中;同盟会元老胡经武(胡瑛)1912年刚刚娶了两个老婆(只是因为女权主义者唐群英的干涉,未能公开举行婚礼),他做多妻党主席,谁曰不宜?

  关于廖礼耕的案子,我们可以介绍得更详细一些。按照法庭最后认定的事实,廖礼耕在前清宣统二年(1910年)娶陈五妹为妾,陈为广东番禺县人,时年十七岁。次年廖回原籍,将五妹托给其母舅、居住在大马站的李纯之照料。陈五妹即移宿李宅。李纯之有表亲赖何氏,与李纯之比邻,开设客栈营业。陈五妹经常到赖何氏的客栈与其女芙蓉作伴,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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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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