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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第五届原创文学大赛版权归属及写作津贴说明

http://book.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 18:03  新浪读书

  10、版权归属及写作津贴发放

  一、版权归属

  1、新浪网享有全部参赛作品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权及播放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2、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享有所有初评入围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漫画改编权,有权将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新浪网各网站上(包括但不限于新浪网sina.com.cn、sina.com、sina.com.hk及sina.com.tw)以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开设或与合作伙伴共同开设的WAP频道中、新浪的电子网刊、频道、网络台等相关业务等内容。

  3、新浪网享有所有初评入围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

漫画改编权。

  4、本届大赛协办的报刊杂志有权自行选登参选作品,但需向作者支付稿费。

  5、本次大赛合作方北京智工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代理权及其他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代理权。

  6、本次大赛合作方北京智工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简体出版权、繁体版代理权和其他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出版代理权。

  7、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二、写作津贴发放

  1、本次活动的写作津贴和奖品将于2008 年 6月30日之前发放,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第一次将发放写作津贴5000元,其余部分将在 6 个月内结清。

  2、本次活动组委会按参赛者投稿时填写的资料,向入选者的银行账户发放写作津贴,请未收到写作津贴的获奖者务必在 2008 年 8 月31日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3、如因获奖者资料有误造成写作津贴被退回,或于 2008 年 8 月31日前由于作者个人资料缺乏或不实等原因造成写作津贴无法发放的作品,则视同获奖者放弃写作津贴,但不取消获奖作品的奖项。

  4、写作津贴发放后,如入选作品经核实有抄袭、剽窃行为,则取消该作品的入选资格,并取消该奖项设置,大赛组委会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已发放的写作津贴和奖品。

  5、写作津贴均需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合作单位北京智工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代扣代缴相关的税项。

  6、写作津贴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智工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并由其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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