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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遏制网络侵权盗版——十问监管部门

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11:21 新浪读书
 

  编者的话:

  程晓龙

  当前,中国互联网网民已超过1亿,网站过60万。随着网站数量的急剧增加,市场需求的迅速膨胀,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版权问题也日益突出,同时也增加了互联网出版的监
管难度。为了适应网络维权的需要,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力度,规范互联网传播秩序,切实改变互联网监管工作滞后于产业发展的问题。作为网络监管部门之一的新闻出版、版权管理部门,也正在集中精力进一步摸清行业情况、完善法规制度、巩固执法队伍、改善监管技术条件,以便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中取得实效。本刊今日第三次辟出专版,和各地版权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话十大问题,旨在以此展示当前新闻出版、版权管理部门对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规范互联网秩序、保证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监管状况。

  2问题一:版权管理机构如何发挥专业优势,突出执法主体地位?

  赖名芳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在回答新华社和本报记者提出的“怎样才能确保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问题时特别指出,版权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突出执法主体地位,认真组织查处各种网络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对此有进一步的解释。他说,互联网发展目前已经到了规范发展的关键时期。据统计,中国互联网网民超过1亿,网站超过60万,而版权问题则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治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切实保护网络著作权,产业就无法获得良性的发展。他指出,与以往的音像、图书侵权现象突出相比,当前著作权的侵权形式更多地表现在网络上,网络侵权盗版已经成为侵犯著作权的主要领域,不仅极大地伤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也对相关的传统产业造成了损失。从这个角度看,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执法主体应当是著作权行政执法机关。他对记者说,在专项行动中,版权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版权保护的专业优势职能特点,勇往直前、不辱使命。他从五个方面向记者详细阐释了版权部门应当如何发挥执法主体作用:首先版权部门应当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作为当前版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全力以赴。二是紧紧把握侵犯著作权这个违法行为的本质特点,抓住主要矛盾,在依法查处案件的同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和技术支持,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整体优势。三要准确把握著作权法的宗旨和原则,深入研究网络条件下查处违法案件和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四是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比较普遍和突出的问题,把集中治理整顿与规范行业秩序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行业版权保护的整体水平。五是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使用正版的解决方案,树立正面的、良好的典型,为用户提供合法、方便、便宜的网络作品和服务,争取广大群众对集中行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陆幸生认为,对于地方版权局而言,要突出执法主体地位就必须在接到举报时,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

  3问题二:如何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查处大案要案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赖名芳

  去年以来,根据北京市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北京市版权局协同有关部门着重查处了“007网络游戏外挂案”等一批案件。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指出,对网络侵权盗版大案要案的定义不应当仅仅从案件的案值来简单划分,从政府的角度看,所谓的大案要案是行业的一个突出问题,一定要有行业典型的示范意义,通过对案件的查处应当对解决此类问题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他说,版权部门对大案要案的查处至少要达到三方面的作用:第一行业要有震动,遏制那些行业曾经习以为常的侵权和盗版行为,关闭一批非法网站、处罚一批非法分子;其二社会应有反响,通过大案要案的查处教育,帮助广大网民树立正版意识,同时也争取社会对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的支持和参与。其三要在国际上有回应,目前,网络的侵权盗版问题是国际上一个共性问题,查处大案要案、处罚侵权盗版行为,要显示中国政府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保护网络著作权方面的决心和力度,显示相关管理部门的作为。他透露,北京市版权局11月初就将与北京市有关部门召开会议,锁定几个大案要案。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副处长王芳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在互联网出版管理工作中,我局把查处互联网非法出版行为的案件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05年,我们分别查处了网络游戏《奇迹》(MU)“私服”侵权案、《无双A3》网络侵权案等案件,查封了侵权的网络服务器,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处罚。对一些互联网出版单位出版违规行为,我局也进行了重点查处,查禁了《完全自杀手册》、《鹰狼传》等一批违规违禁网络出版物。

  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陆幸生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强调,一是要加强普法力度;二是要增加设备和人员力量。面对新的形势,版权执法也需要增添新的力量,比如,江苏省版权局就专门引进了懂法、懂得电脑、网络技术和外语的复合型人才;三是用实际执法来推动著作权管理。就江苏省来说,曾经发生过一起行政部门查处的网络侵权案例。去年年底,江苏省版权局接到国家版权局转来的举报,称南通某绣花网上公布了某公司的绣花图案,对这一案件,版权局和公安局网络监察处配合,通过技术手段,查到了网站所在地是在南通的海门地区。版权局和公安局专门派人到海门某村,找到了网络服务器,没收了设备,该网站也被电信部门关闭,并被版权部门处以了1万元的罚款,案子基本上得到了妥善处理。

  5问题四:相关部委如何形成合力,对网络侵权盗版保持高压?

  赖名芳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协同作战、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是相关部门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中的共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是数字时代的新动向,往往涉及电信、工商等多个领域和范围。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提出,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相关部门应当把握好著作权原则,细化工作。根据此类案件的特点,版权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做好牵头工作。此外,根据版权部门行政管理的权限,版权部门还必须要先行取证,从而为公安部门、电信部门提供相关证据。他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不能“地毯式”地轰炸,而要做到“精确打击”。从这个意义上讲,版权部门是“特种兵”,应当准确侦查,发挥专业特点,与相关部门协同作战,从而对网络侵权盗版形成高压态势。

  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陆幸生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各个部门需要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重视起来。江苏省一接到八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相关部门就联合在省内发出了通知,电信公司还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中央的精神,并且请到版权部门的专业人员围绕《网络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做了专题讲座;而各地市的版权部门也举办了行政执法的培训班,这些举措都是为了联合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出击网络侵权。

  4问题三:如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

  赖名芳

  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陆幸生认为,在实际执法中,不少执法人员都切实感受到,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是特别完善,尤其是遇到具体案件时,有的条文不够明确,给查办案件带来了难度。比如《网络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中规定,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配合相关工作。侵权行为实施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为具体侵权行为的管辖机关,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服务器等设备所在地。但是网络服务器和网站往往是异地的,常常是版权行政部门接到投诉,找到了网站,而服务器却在别的省份,跨省执法面临着管辖权的问题,这让行政管理部门感到十分棘手。

  6问题五:如何切实加强网络监管,改善网络监管力量薄弱的状况?

  赖名芳

  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认为,加强网络监管力量应当切实提高能力,加强监管的职能建设。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管理处副处长满向伟介绍,为严厉打击非法网络出版物的网上传播活动,切断网络侵权盗版的传播渠道,针对其传播特点,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北京地区互联网出版管理特点,正在积极制定本市网络出版管理办法,完善细化网络出版内容监管的法律法规,对网上侵权盗版活动制定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罚办法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同时,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出版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的要求,北京市还将实施重点监控,一旦发现登载不良信息,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给予严肃处理。在充实管理力量方面,2003年,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北京市原音像电子处更名为音像电子和网络管理处,将北京地区互联网出版管理纳入工作职责,为实现对北京地区网络出版站点和内容的及时有效监控,北京市正在筹备成立市互联网出版监控中心,作为预算拨款单位,配置足够的技术力量,为网络出版安全提供服务。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网络传播的技术特点,近年来,北京市版权局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连续投入1400万用以加强科技力量,从而提升监管手段,加强监管力量,改善监管水平。据了解,当前,北京市版权局已经配备了一定的技术支持手段,采用了一些技术设备,并将继续加大对监管设备等软硬件的投入,提升互联网出版的监管技术和水平,利用高科技,实现网络出版监管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对互联网出版内容实现实时、准确、全面、有效的监管。

  “要切实加强网络监管,地方监管部门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基础管理工作。”王芳宪强调说。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后,同年8月1日,重庆新闻出版局发布了相关通告,对全市网页、网站开展了全面的严格审核登记工作,将全市互联网站、网页纳入统一的规范管理,实行严格的登记审批制度。同时,为推动重庆市互联网出版管理工作的开展,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制定了《互联网出版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网络出版行政管理工作职责》,并着手开展了一系列的基础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对全市网络出版单位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对互联网出版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二是加强关口前移,把好出版关,对各网络出版单位明确提出了建立“选题报批制”、“三审制”等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互联网出版单位负责人通气会制度,定期召开通气会,检查互联网出版工作情况,传达中央、地方有关互联网出版的政策、规章和相关文件精神。四是把网络出版选题纳为全市20%优秀选题审批范围内,促进网络出版单位提高网络出版质量,多出精品,出好精品。五是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出版单位打造精品工程,创造精品栏目,提升网站形象,抢占网络宣传阵地,唱响网络主旋律。六是加强出版编辑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人才,吸纳人才,注重发挥社会兼职编辑队伍的作用。七是开展对全市网络出版机构及主要骨干网站的年度审核登记工作。今后,我们将在法规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等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以进一步改善网络监管力量薄弱的状况。首先,将修改完善《重庆市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审听审看办法》,严格规范互联网出版审听审看制度;其次,组建重庆市互联网出版内容监控中心,组建网络出版内容审听审看队伍,建立互联网出版内容实时性和长效性监控工作机制,监控中心在对互联网出版内容监控管理的同时,面向各互联网出版单位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引导互联网出版单位守法经营。建立监控工作制度,监控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局领导、市委宣传部网络处;第三,加大互联网出版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第四,继续开展网络出版单位的登记备案工作,真正做到管理到位;第五,与其他互联网管理机构建立协调应急机制,实现对互联网出版内容的有效监管。

  江苏省版权局对此也有部署:一是对电信部门进行普法教育,使他们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网络侵权;二是联合执法,与相关部门,如电信部门、公安部门的网络监管机构建立联系。

  7问题六:如何建立一个长效管理机制?

  赖名芳

  与传统的出版管理方式相比,网络监管的思路必须转变,管理人士指出,长效监管机制将在不断实践中摸索并被总结出来。陆幸生分析说,现在十分需要一个网络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组织,对网络作品进行集体版权的管理。目前音乐领域有音乐著作权协会,其实网络作品与音乐作品也有类似之处,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人很多都不知道自己的作品正在被人侵权或非法使用,这就需要一个集体管理组织对其进行实时监控。《网络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里的“利益平衡”原则,既要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又要不影响作品的普及和传播,这就涉及到一个“合理使用”的问题,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管理处副处长满向伟分析,当前,互联网出版单位与传统出版单位相比,则从现象到本质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互联网出版单位与传统出版单位相比,所呈现的完全不同的诸多新特点,使一直以来实行的针对传统出版单位的那种依靠审批登记、依靠主管机关的纵向隶属关系进行管理的管理模式,特别是传统出版管理中普遍采取的对出版内容实行事后审查的监管方式,在互联网出版管理实践中都不能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这要求管理部门要更新观念、转变思路,改革传统的管理手段和模式,由传统的审批、年检为主向日常监管为主转移,将监管方式由事后审查转移到实时监控上来,不断采用新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技术,适应互联网内容传播的特点,优质高效地完成在新的形势下履行全市互联网出版管理的任务和职能。据介绍,北京市今年网络出版管理部门不断接到有关举报电话,其中有些网站没有在新闻出版、通信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处于网监部门的视线之外,成为了网络监管的盲点,给网络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对这些网络中的非法出版物和个人站点如果不加大管理力度,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及时查找定位,并采取删除乃至强制关闭等果断的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相关内容都删除干净,就会导致不良信息在网络上的快速、大量的传播复制,严重干扰互联网出版领域的正常秩序。因此,建设监管系统是提高管理水平和有效打击非法互联网出版物和侵权盗版行为的需要。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对互联网出版的监管,新闻出版总署已于2003年开始筹建新闻出版总署网络出版监管中心,并建立网络出版监管系统,以打击网络盗版、严肃网络出版秩序、保证网络出版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稳定和安全。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将建立并启动“24小时网络出版内容实时动态审读监管”机制,健全网络出版舆情信息收集和分析、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加强对群众举报的受理和有害信息的查处,依法严惩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和个人,清理整顿非法网络出版活动。此外,一些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也不断加大对本地互联网出版单位的管理力度,先后开始建立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其中,经过半年多的调试、论证、开发和最后测试,贵州省互联网出版内容监管系统已于7月下旬投入运行。该系统是全国第一家地方新闻出版监管部门开通的互联网出版内容监管系统。该系统可以通过对互联网信息的语义识别和信息分类检索,打击互联网出版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规范网络出版。此外,据了解,广东、四川等省的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也正在筹备和调研过程中。

  8问题七:网络监管难点何在?

  赖名芳

  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处长王伟就如何认识和解决当前互联网出版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分析说,当前,互联网产业处在发展的十字路口。同样,互联网出版管理也面临着重大课题。比如:观念与决策,法规和制度建设,管理资金来源和投入困难,没有统一的监管平台,综合管理素质亟待提高,技术装备远远落后于监管需要等等。这也是管理的瓶颈问题。所有这些,与数字出版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尚有较大距离。为了尽快缩小差距,切实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更好地履行时代赋予互联网出版管理的职责,要正确认识互联网出版与传统出版的关系。首先,从全球数字化出版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自觉地将互联网出版纳入数字出版范畴。在数字出版的大环境下,解决好互联网在线管理的问题,前瞻性的规划好无线网络出版管理规范和措施;其次,正确认识、处理发展和监管的关系。明确发展是第一要务,用发展的观点衡量互联网出版监管的成效。使互联网出版管理服从和服务于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第三就是要扶正祛邪,统筹兼顾。综合分析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含E-BOOK)、互联网在线出版和网络无线出版的优势,一视同仁,打破地区和媒体形态的界限,鼓励和支持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尽快丰富互联网主流出版内容,使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在竞争中形成合力,在规范中共同加快发展。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既吸收和借鉴传统出版管理的精华,又摒弃传统出版管理方式和方法。依托科技进步,开发和建设统一的监管平台,构建便捷高效的管理网络,提高互联网出版管理技术装备水平,规范开发、制作、选题、审读、版权、销售等环节,探索和形成适合互联网出版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有效打击互联网非法出版行为。

  9问题八: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赖名芳

  北京市版权局赵红仕认为,技术措施是构建无盗版网络环境的一件利器。他对记者说,在民事权利领域,任何一个权利主体都有权采用一定的方法对自身的权益进行维护。就像为防止盗贼可以安装防盗门一样,著作权人也当然有权为维护自己的著作权而采取一定的防护手段。在现代著作权法语言里,这种防护手段统称为“为保护作品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一般简称为技术措施)。著作权人采用技术措施保护自己作品的权利已为我国著作权法确认。但是,目前许多著作权人还是没有意识到利用技术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意义。他们习惯于花大价钱安装高级防盗门和保险柜,对于自己的著作权却疏于做必要的防护,对于盗版侵权行为,他们还习惯于期待管理部门的相关帮助。他分析,在高科技快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几乎任何形式的作品都可以非常容易、快捷、低廉地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网络时代的盗版,对于盗版分子来说只是躲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敲击电脑键盘和操作鼠标,留给执法机关的破案线索非常少,身份极为隐蔽,而其得到的可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源源不断的汇款。这种违法成本的低廉性与巨额回报的诱惑性极大地刺激了盗版分子从事盗版侵权活动的欲望。网络侵权盗版已经逐步滋生蔓延为盗版分子活动的主战场,也成为制约我国互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毒瘤。因此,国家一方面加大了对互联网相关产业的管理力度,开展针对网络侵权盗版违法犯罪的专项执法行动,同时还鼓励、支持著作权人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地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技术措施的分类主要有两种,即控制接触作品的技术措施和控制使用作品的技术措施。其中,控制接触作品的技术措施包括口令技术措施(access code)和问题化技术措施(Encryption)。其作用机制主要是使得未取得授权的用户不能获得作品或者虽然获得了作品的某种载体但不能进入作品的正常工作界面,这在实质上还是起到了控制作品使用的作用。这两种分类的基点都是将技术措施定位在防止作品非法复制及未经授权的使用。除此以外,实践当中,还有诸如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技术措施、具有防伪功能以及嵌入作品权利归属的技术措施等等,对于提高反盗版能力都有很大作用。采访中,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技术措施的创新和应用方面一直进行着积极的倡导和扶持,鼓励、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反盗版技术措施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其中,北京市版权局是率先开展这项工作并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比如,在该局的支持、引导下,北京清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核径迹防伪技术被应用到今年10月份出版发行的畅销书《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反盗版标识上,由于该标识采用了“核能技术”,盗版分子无法仿冒,创下该书正式投放市场15天内全国无盗版的良好记录。针对业界普遍关心的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的治理问题,该局除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以外,还重点支持有关企业研发相应的技术措施,以求达到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与企业自我维权相结合的和谐局面,共同挤压盗版分子的生存空间。日前,这一工作思路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在该局查办的“全国首例网络游戏外挂侵犯著作权案”相关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的同时,北京普泰阳光科技网络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外挂预警及处理系统”也成功上市,并已获得了版权部门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记者还了解到,北京市版权局正在积极与国内知名企业华旗咨询等一批高科技公司接洽,引导他们进军反盗版技术措施市场,研发带有反盗版技术措施的高科技数码产品,争取让反盗版技术措施发展成为既让企业赚钱、又为政府分忧的新型版权产业,让高新技术为创建无盗版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王芳宪在介绍重庆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问题时说,为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监管,保障互联网出版机构的合法经营,促进我市互联网出版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2003年,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在进行积极认真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申报了《重庆市互联网出版内容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并于2003年6月,通过了市有关专家论证,经重庆市信息产业局批准立项。重庆市互联网出版内容监控系统是一个能够支持信息快速检索,实时采集,提供网页快照,并能将信息导入数据库存储处理,支持多次渐进检索和智能化模糊检索,对监控地网站内容能进行跟踪、统计的软件系统。整个系统在总体设计上遵循可扩展、可管理、易维护、开放、经济、安全的原则,从而让整个系统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易于扩展和维护,既能满足当前监控工作的要求,又能符合长期发展的需要。2004年,在项目资金落实后,互联网出版内容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启动。首先,开展了硬件设备的型号选定和招标采购工作。随即分别与天极网络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搜在线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对监控系统开发设计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04年10月,通过政府招投标的方式,最终确定北京中搜在线软件有限公司为该系统的开发商,正式开始了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2005年5月,重庆市互联网出版内容监控系统开发设计工作基本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2005年8月,试运行结束,系统完成验收。目前,我局在现有条件上进行网络出版内容监控的同时,还积极组织力量开展监控系统关键词和监控源信息的收录整理、数据导入等配套完善工作。

  10问题九:地方管理部门今后将如何实施网络监管措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网络维权的

  赖名芳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刘援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道,地方监管部门特别是领导机关必须对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具有高度的重视。贵州省虽处于西南边远省份,但省领导对于网络监管工作一直十分关注。一收到中央八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我们立即召集音像电子网络处相关人员对于此次专项行动做出安排布置,要求相关部门、相关监管人员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同时,要求尽快建立“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办公室”,结合贵州省情,拿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呈报总署及贵州省委宣传部。据贵州省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处杨庆武处长介绍,贵州省新闻出版局于10月16日就及时地制定了《贵州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拟分五个阶段进行网络清查打击行动:第一阶段(2005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由贵州省新闻出版局,抽调一定稽查力量(约10人左右),以贵阳为中心,明察暗访,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重点查“三无网站”、网吧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同时,启动“互联网出版内容监管系统”进行全面清查搜索,随时掌握情况,监控取证。第二阶段(2005年11月10日至2006年1月1日):通过排查摸底,进入全面行动打击阶段,由新闻出版局牵头、公安、文化、工商、通信、版权、“扫黄打非”办等部门配合组成行动小组(约15人),对摸底阶段发现的“三无网站”、网吧进行专项治理及查处,对贵州省互联网站出现的侵权盗版现象进行整顿,对网吧网络游戏“私服”、“外挂”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同时,媒体跟踪报道造势。第三阶段(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对涉及侵权盗版网站进行分类分级处理,打击重点,警示一般,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阶段(2006年1月31日至2006年2月28日):通报打击、查处情况,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行动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汇编《案例》,并请专家分析点评,以案说法。在内部刊物《贵州省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管理动态》上开辟“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专栏,同时在相关报纸、期刊登载。通过案例及媒体宣传报道,进一步规范出版行为。 第五阶段:通过贵州省音像电子网络协会、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将举办“贵州网络出版——展现时代风采”大型宣传活动,同时进行一次互联网版权知识问卷调查活动及保护网络版权打击侵权盗版的宣传评选活动,在贵州省内各大网站网页上介绍候选人事迹,经网民投票,推选出:“贵州省自觉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第一人”。通过评选活动,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打击网络盗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通过活动,帮助贵州省相关网站形成出版风格、个性、特色及品牌,扶持做强做大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使之尽快走出一条自主知识产权的内容产业发展之路。此外,在做好2005年度年检工作,继续对未经许可、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许可的网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网站,依然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网站,依法予以注销、关闭和取缔。同时,针对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网站版权来源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增长比例情况做进一步的验审、评比。杨庆武处长还介绍说,贵州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目前已进入调查摸底阶段:通过“互联网出版内容监管系统”输入系统关键词,系统实施快速检索、实时采集、建立网页历史快照,排查搜索,已掌握贵州省27家网站涉及互联网侵权盗版的证据,系统已准确快捷成功地完成了清查取证工作。同时,经查实,已发现贵州省“三无”网站9家。我们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加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同时利用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网络盗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11问题十:行业协会如何充分发挥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作用?

  赖名芳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处秘书长王斌提出,在目前网络版权保护方面尚缺乏一个有效的中间环节。她认为,目前版权管理普遍实行的代理机制业务透明度似乎仍然不够,有效的管理机制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明确运转操作;在版权价格标准上,互联网版权使用频率更快,受众范围更广。她对记者说,解决网络版权问题,不仅是一个法律、行政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

  王斌还提出,根据目前大量著作权人不好寻找、网站有时想付费却没有特别好的出口,同时许多假版权代理混水摸鱼的现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一个权利人的版权数据库,不仅可以让相关的企业找到合法合理版权授权形式,同时也杜绝暗箱操作。此外,建立维权监控体系等也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她说,在专项行动中,除了应当打击一批非法网站和个人的同时,还应该通过行动,树立一批国内遵守著作权法、有版权意识的龙头性企业,将他们的“标杆”作用在业内放大,从而使行业纳入规范的发展道路。(中国新闻出版报 程晓龙)

  受访嘉宾

   贵州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刘援朝

   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 王野霏

   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处长 王 伟

  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

  出版管理处处长 杨庆武

   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 陆幸生

  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

  出版管理处副处长 满向伟

  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

  管理处副处长 王芳宪

   北京市版权局干部 赵红仕

  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

  秘书处秘书长 王 斌

  (编辑 迦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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