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掐一下林贤治先生的《鲁迅的最后十年》 | |||
| http://book.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 16:23 新浪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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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鲁迅的最后十年 出版社: 作者:新浪网友 | |||
| 我本来是想利用晚上拜读一下林先生的《鲁迅的最后十年》的,我的初衷是想看看在林先生的作品中有没有我还没有见到的关于鲁迅的资料,但很遗憾,我看完后发现在这篇文章中涉及到鲁迅的篇幅实在是太少了,大多数地方被人*权、自*由、专*制这样的字眼占满了,给人以林先生意不在此,鲁迅在这里可有可无之感。这多少有些与题目不符,在某种意义上是误导了读者,比如说我这样的读者。 因为这个原因我看得很快,我不得不跳过大段大段的议论,去找题目所指示的内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比如下段: “国民党一面清党,一面北伐,于1928年6月占领北京,10月,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12月东北易帜,中国宣告"统一"。清党期间,蒋介石发表《告全国民众书》,公称"'以党治国'为救中国的唯一出路";实际上,此前国民政府在组织法中已经确立了"以党治国"的模式,即:国民政府必须接受党的指导和监督,一切施政方针及立法原则均由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提出,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后,以政府名义执行。政府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包括司法机关在内,一律接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政策性指导;而党组织,则延伸和渗透到社会、产业、文化、教育各个部门和组织中去,直达基层。1931年5月,由党操纵的国民大会通过《训政时期约法》,以具有宪法效用的规范性文件,肯定一党统治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这种以政党代替君主的独裁形式是首创的,所以叫作现代独裁。 作为一个东方政党,中国国民党与西方政党有很大的不同。西方的第一批政党如保守党、自由党、激进党等,是在19世纪随着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发展、扩大而自然形成的;选举一结束,党组织基本上处于"冬眠"状态。美国两大党结构松散,乃致有"跨党"现象,后来简直成了为选举而组织的党。至于一些"群众性政党",工人阶级政党如社会党、社民党和共产党,也都与选举有很大的关系。西方政党是在合法的、公开的、竞争性的政治活动中,而不是军事行动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至于中国国民党,一个很大的不同,是它先后被置于满清政府和北洋军阀的严密监视之下,根本失去合法性,因此武装夺取政权必然成为党的主要目标。这种军事性质,是侠和盗的产儿,一开始便带给党以封建会社的特点:强制性,秘密性,黑箱操作。政党领袖如同《水浒传》中的宋江那样,是被推选而非竞选出来,其权威性,则有如韦伯所称的卡里斯玛。伏尔泰称为"父权制",说中国组织的完善性是"唯一建立在父权制上面"。美国学者所罗门对这种权威关系作出如下的演绎:中国的政治文化是以"服从-支配"的综合病症为特征的。其实东方社会有一种同一性。布哈林讲笑话,说人类历史可分为这样三大阶段,即:"母权制"、"父权制"和"书记制",都属集团专制,明显地带上前苏联社会的胎记。领袖对于党员,也是优化与驯化的结合。由于整个党被看作是先进的人物的集合体,是人民的代表,所以国民党会排斥他党的存在,孙中山会要求全国人民成为革命党,而有"训政"——"改造人民思想"——之说。孙中山的自由民主虽然源自欧美,但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同时,又否定了其中与这些思想观念相联系的价值基础:个人主义。对于中国国情的分析,孙中山认为中国"自由太多",从而强调集中和纪律,强调三民主义与传统文化——其精义是"王道"文化——的关系,整个思想框架仍然是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他说:"我们革命党,向来以三民主义去革命,不以革命去争自由。"这样,就把主义与自由对立起来,同时把革命同自由对立起来。脱离了自由的主义和革命,终有一天要走向独裁的主义和革命,这是无法避免的。 早在“联俄”之前,国民党自身的反民主的倾向已经相当明显了。二次革命后,孙中山将个人绝对权威引入党组织,以致建立起了军权、党权与个人集权诸因素的统一的模式。从苏联引进“以党治国”的理论之后,改造了原来的三民主义,所谓军政、训政、宪政的三阶段理论,开始以党权为核心,于1924年1月第一次党代会时正式确立"民主集权制"。 由一党专政所确立的党权政治,是一种全能主义的政治体制,即通过党组织对国家以至全社会实行高度控制。在夺取政权以后,一党制的首要目标,就是在消灭异已之后,用党员占据和充实所有的行政职位,达致国家和政党的完全合并。其结果,必然导致普选制的废除和党政不分。民主社会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体现在宪政制度上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权力分立,从根本上否定任何无限权力、最高权力、有组织的权力有任意行事的权威;而三权合一,虽然没有专制君主的外在形式,却让人无时不感到君主专制的存在;正如孟德斯鸠指出的那样,它既可以用它的“一般意志”去蹂躪全国,又可以用它的“个别意志”去毁灭每一个公民。表面上是政党与国家并存,实际上政府是政党的影子,呈一种“无形状态”。第三帝国就是这样。对此,托马斯·马沙利克形容说:“即使是一个专家,如果他想阐明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他也会被逼疯。”两种权力源——国家和政党——之间的关系,不可能是一种并列关系,而是表面权力与实际权力之间的关系,其中,喧嚣的政府机器掩盖和保护了政党的真正权力。一党专政,用阿伦特的说法,是以新增的一个阶级,官僚阶级,特权阶级,“将国家当作私有财产来占有”。海耶克指出,自由主义宪政理论家关于在最高立法机构里,不应当存在政党那样有组织的利益团体的主张是正确的,因为,“纯粹的立法权应当表达的是意见,所以不应被交给特殊利益的代表”。党组织的高层对特权的追求、迷恋和维护是无止境的。 德国社会学家罗伯特·米歇尔斯著名的“寡头垄断铁律”,在国民党及其领袖人物蒋介石的身上有着极其充分的表现。在提出“能期望蒋介石做得更好些吗?”“他得对这个党和这个政府的弱点负责吗?”的问题时,美国学者兰比·沃拉在著作中接着回答说:“这些弱点反映了仍然束缚着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依赖权势的综合病症;寻找一个强有力的人物来领导政治而非通过复杂的机构网络来接受政治的根深蒂固的习惯;忠于宗派,利用裙带关系、腐化堕落、惯耍阴谋的政治;公家事务和私人生活不分、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不分的弊病。中国要引进可以强迫党和政府作出解释的现代机构一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蒋经国说“中国是共和国”,“国民党是在列宁协助下建立起来的”。在共和制的国度里,人民不但不能控制政府,反而为政府所控制,这是一种假共和。政体是可变动的,它往往并不符合某种标准的范式,而呈现为这种政体与另一种政体的重叠和混合。古罗马在渥大维时代,名义是“共和国”,有公民会议、选举制度、元老院等等,渥大维也自称是“第一公民”,实际上是终身制,任命制;他本人即兼元首、元帅、最高代行执政官,集军政大权于一身,是本质上的君主独裁制。凯尔森在其名著《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有一节专门谈到“政党独裁”,说在一党制国家里,领袖崇拜,个人自由的完全压制,宪法的无效性,集权经济及强制性调整,等等,都是不可避免的。他指出,既然法律的制订和运用均操之于统治党之手,其他各种民主制度,都无实际意义可言;“在政党独裁国家中,选举和全民公决的唯一目的就是掩饰独裁的事实。”然而,靠清党和杀戮上台的国民党,连选举和全民公决这些形式都给废弃了。根据领袖既定的建国程序,后来也有所谓的修宪之举,试图仿效西方民主国家对权力加以限制,那结果只能是走过场。在“以党治国”的情况下,只要政治权力中这一完整因素不能取消,从完整权力到分散权力的转变就永远无法完成。 任何阶级、政党或群体,要有效地掌握和运用权力,离不开组织这个因素。从秘密组织发展起来的国民党,在接受苏联的指导之后,特别重视组织的扩大和完善,从群众组织直到特务组织,都有党插手领导。著名汉学家费正清在他的研究著作中指出:“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政府是组织的垄断者。每个组织、社团都必须以某种方式归属于政府之下,不然就被认为敌对于政府,因而也就被认为是危险的。在历史上看,非政府组织只有秘密结社和各种同业行会,有组织的利益集团是受到严格约束的。一些自卫性的团体是允许存在的,而一旦它变成一种压力集团时,政府就要将其解散。出自民间的组织被认为是充满爆炸性因素的。任何一个能够控制民众运动的新兴组织的产生,都构成了对政府的威胁,只有在它形成之前将其摧毁。同时,一定程度上还是因为组织总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像公民对统治者效忠一样,新兴的组织意味着新领袖的出现,而新兴的领袖就构成了原有统治者的事实上的对手。结果便是:过去一个长时期以来,所有新兴的组织都处于政府的控制之下。”五四运动以后,国民党便开始注意吸纳学生,领导和组织群众,动员地方团体包括家庭、宗族、保甲、村寨、行会以及秘密协会,还有新成立的工会、青年和妇女团体,参加旨在推翻旧军阀的斗争,也即“奉旨革命”。清党时,同样利用组织的力量消灭异已,统一效忠于新领袖。后来的“新生活运动”,还是试图通过有组织的推动去进行的。美国学者派伊所以说中国“易于统治”,就因为“在很大程度上,人民自己统治自己”。以蜂窝状的群体组织,遵守内部纪律和自给自足以维持一种预设的秩序。这是有传统根据的。但是,苏联的组织无疑提供了新的经验。组织化完全用于控制,即极力设法达致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的同一;而这些民间组织,却并不像西欧的那样形成一种压力集团,对国家政治施加影响。米切尔斯说过一句很精辟的话:“不论谁说到组织,都是在说寡头统治。”对国民党来说,这是合适的。 这样的党,既然有能力控制全国的大小组织,便有能力推行思想统制。所谓“训政”,“以党义建国”,实质上意含了思想的控制。意识形态一旦与政权力量结合在一起,将使控制的效率获得空前的提高。蒋介石上台后,政治宣传的首要任务,就在维护正统性和统一性。1928年开始,国民党通过南京国民政府全面实行"一党专政"。此时,学界就政体形式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卷入这种讨论的报刊有《新生命》、《生路》、《现代评论》、《星期》、《时事新报》、《中央日报》,以及《新月》杂志等。一些政治人物及御用学者从"清党"后一党独大的"现实"出发,证明在中国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是不符合国情的;并且认为,国民党是代表社会全体利益的党,是由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决定的。如周佛海便称国民党的独裁不是少数人或一阶级的独裁,而是代表各阶级的革命民众的独裁,具有某种代表性;这样,由党和国家施行的种种强制性措施,根据定义也就不再能解释为压迫了。据说到了党权时代,思想的统一是十分迫切的,无条件的。"以党治国",形式上是党组织、党义、党员三位一体,这是参与建国方案讨论的报刊大体认同的。人民必须绝对信仰三民主义,有人甚至鼓吹,除了真正的三民主义者以外,对其他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则应予以禁止。孙中山的"遗教"成了合法性的来源,领袖的理论成了类似宪法的规范性文件。这在宪法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在灌输正统理论的同时,以蒋介石为首的政要人物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代言人,致力于以忠诚为核心的传统道德说教,强调"统一、和谐与服从",实行政治专制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的整合。英国学者波兰尼说:"正统性主张是一种非常令人生畏的权力工具。"在专制主义者那里,正统性是根本的。关于意识形态统治,波兰尼的观察相当深刻,他分析说,在极权专制之下,即使人们非常讨厌统治者,普遍地否定官方的正统做法,也无法产生别的思想运动。结果,"官方的种种意识形态就频繁而自动地被人们用来解释事件,即使他们并不支持这些意识形态。专制主义已经清楚证明,除了通过有权威的机构操作外,没有任何现代文化——无论是个体的还是市民的——可以生存。"这样,也就只好任由专制主义逞能了。 极权主义的分析家们普遍认为,极权主义是一个现代现象,有别于传统的君主专制或寡头政体的是,它是由唯一的政党和操纵该党的那些人对一个国家及其人民实行的绝对统治。它的最显著的特点,是恐怖与宣传的结合。阿伦特补充说,在极权主义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地方,宣传则为灌输所取代,特别强调其中的强制性。至于制造恐怖的手段,则并不完全取决于暴力,重要的还有社会组织以及社会控制技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算不算极权主义呢?易劳逸评说道:“1927年后,由蒋介石一手塑造的政府既不极权又不民主,而是在政治上摇摆于两者之间。"依此看来,好像算得上准极权主义。实际上,这是一个带有学究气的结论。极权主义应当被认为是专制主义的一个极端,虽然有方式和程度的不同,但实质是一致的。按照弗里德里克和布热津斯基合著的《极权专政与专制政治》所列举的极权主义社会的几个指标,如:以一个独裁者为首的独一无二的政党,精心制作的意识形态,恐怖系统,严密的组织,对军队的垄断,国家官僚对整个经济命脉的操纵等,国民党统治下的"党国"是符合标准的。脱胎于中国政治传统的朕即国家的专制主义,部分接受苏联和德国模式,加以经受中国本土的残酷的政治、军事斗争的训练,以及大独裁者蒋介石的个人作用,国民党形成为一个极权专制的政党是必然的。由于前期更多地受到西方,其中主要来自法国大革命——这是与苏联十月革命不同性质的另一个革命系统——的影响,一批元老人物,多少算得是信仰自由主义而非集权主义者,可以抵消一点党内的独裁倾向;此外,军事割据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于政治大一统的形成,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障碍。然而,时间离辛亥愈远,国民党愈加暴虐和腐败,国内自由民主的处境也随之变得愈坏。当民族问题变得十分严重的时候,终于演变到"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全盛局面,那是一个"顶峰"。 1927年10月,中秋刚过,鲁迅偕同助教,他的学生和爱人许广平一起来到上海。” 谢天谢地,在拜读过这么多关于专制和独裁的解说后,终于发现了一条关于鲁迅的内容,然而很快又被关于人权的论述淹没了。在文章的通篇似乎能看出林先生并不注重他书中的主要评述对象,至少给我的感觉是如此。比如在论及鲁迅和胡适的分歧一段,林先生大段大段地分析了胡适的自由主义观点,然后摘了一些鲁迅对胡适的“讽刺”,然后呢?这些说明什么呢?没了。这只能说明林先生的本意不在评述鲁迅,在林先生的眼里,至少在本篇中,鲁迅并不占有主要的地位。 这一点反映了林先生对鲁迅的兴趣所在,自然也就带出了治学观点中的恶趣。比如这段:“鲁迅没有直接描述大屠杀的残酷性,而是透过“清党”事件,揭露独裁政治灭绝人性的本质。我们注意到,在1927年以后的两三年内,他反复使用“流氓”一词做演讲,或者写文章。中国的政治家有什么原则立场可言呢?无非是一群随意杀人的流氓,自然,中国的政治也就是“流氓政治””这说明什么呢?鲁迅在27年前后所写的其他作品呢?全部没有了?当然我不反对林先生做这样,或那样的联想,因为这不符合自由批判的思想。但我反对这样粗暴地诉诸文字,写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 要我说林先生抄袭,恐怕是诬陷了。但如果比较文革中那些评论鲁迅的文章,我想不难发现,文革文章中那些大段大段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换成了大段大段的西方自由主义的论述,除去这些头上戴的帽子不同,其为文的趣旨有什么不同吗。这算是对文革型批评的一种反动吗? 再看下段:“清党期间,鲁迅仍在广州中山大学担任教职。自从踏足这块“革命策源地”以后,他对中国的政治地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应当有把握认为,不至于为一时的风云变幻所迷惑。然而,时局的发展竟大出于他的意料之外。相当一段时间以来,他对国民党以及国民革命军北伐行动是抱有幻想的,虽然一样承认“革命尚未成功”,甚至发出过有人攀摘革命花果的警告,却根本不曾想到整个党和军队,会如此快速地掉转枪头,对付先前的合作者。政治家的野心,实在远胜于文学家的想象力。他从来未曾看见这样杀人的,北京“三一八”惨案仅杀掉四十余人,他已经说是“出离愤怒了”,如今何如?他用了“被血吓得目瞪口呆”的话,形容此时的感受。出于一个人道主义者的道义感,他以辞职表示抗议,然后在一个名叫“白云楼”的地方蛰伏下来。可是,像他这样阴郁易怒的人,是注定做不成现代的隐者的;果然很快地,便接受了官方教育部门的夏期讲演的邀请,破门而出了。其实,稍早一些时候,当他为结集的《野草》写作题辞的时候,即宣告“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透露了渴望“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的决绝的信息。”鲁迅为什么离开广州恐怕不是这样的吧?以林先生对鲁迅的了解我想他不该不知道,而这样去写,我不能不说这是“故意”的,在学术上可以说是“恶意”的。 算了,对于林先生,我还是充满尊敬的。不过那些对于此文的吹捧我看就算了吧,鲁迅是财富,但不是这样使用的。这篇文章里充斥着语言暴力的阴影,弥漫的政治用语,和使人不舒服的治学态度,充其量也就是本类似在烧炭党人中流传的小册子罢了。 本文转自新浪论坛,不代表新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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