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童大焕
先从北京的一座“凶桥”说起吧。
12月8日《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健翔桥北一座横跨高速路的过街桥,成了名副其实的“凶桥”。最近两三年,在这座桥上,歹徒用刀扎人劫财的事时有发生。最近半个月,仅306医院一家就收治了3名被扎伤的患者;而抢劫不仅在晚上发生,白天也有人被抢被扎,歹徒气焰之嚣张可见一斑。该桥紧邻北四环,横跨京昌高速路,即使是晚上,经过的人、车也比较多,所以这里并非犯罪的最佳场所。对于这里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多名伤者认为,过街桥正好处于海淀和朝阳两区交界处,报案时首先得搞清自己是在桥西侧被抢的还是在桥东侧被抢的,否则就会报错案。不少省交界、市交界、县交界乃至乡交界、村交界的地方犯罪猖獗,原来在相当程度上是缘于这些地方处于“两不管地带”。
类似的“两不管地带”大量存在于我们的社会管理中,越是管理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社会领域,往往问题越多。计时公司的色情服务也是如此。工商局说色情服务归公安管,公安部门说这类色情服务调查取证难。没有证据就不能对计时公司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法律定性,即便明知计时公司提供色情服务,也很难依法予以查处。那些提供色情服务的计时公司,正是借此而无孔不入。
当然,说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不负责任,也决不是事实。诚如报道中那位张老板说的:
在北京不仅有这类打着陪聊、陪游、陪玩、保健按摩幌子提供色情中介服务的计时公司,而且还有某些以婚姻介绍和职业介绍为招牌的中介服务机构,也暗中从事色情交易。北京现在有执照的比较正规的中介机构是370多家,如果算上黑中介啊,那后面加个零就差不多了。
也就是说,即使计时公司的一切业务活动都全部归某一家部门管理,也不可能根绝非法的服务活动。
提供色情服务的计时公司,或者其他什么机构,在全国各地大中小城市乃至城乡结合部的乡村都不同程度地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着。很多地方对此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甚至一些地方矫枉过正,不惜以犯罪的手段(刑讯逼供等)对付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有的对无辜者滥施罚款和留置手段,一些地方甚至冒出了逼迫处女承认卖淫的恶性案件。接二连三的无辜少女被迫用处女膜证明自己的清白,而那些非处女、那些蒙冤受屈的七尺男儿却往往只能打落门牙往肚子里咽。尽管如此,仍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遏制色情服务。
当社会用以控制违法行为的成本(包括政府信用、警察威信以及普通公民在承受这种社会控制时所付出的财产和人身自由、尊严和安全成本)远远高于违法行为本身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时,我们应该考虑的,就不应该再一味地强调严刑峻法。对于色情服务这一类很难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更是如此。
这是一个极其痛苦的选择。但我们应该明白: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但法律却不是万能的!
法律永远有它的边界,它永远不是无远弗届的神器,它永远有它的局限,有它的无奈,有它的力所不能及,也有它必须受到严格限制的权力边界。法律并不仅仅是纸上的条文,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好像可以做得很理想,但事实上,法律只有被尊崇、只有落到现实的大地中来才有真正的作用,否则便形同虚设。而使法律具体化落实化的执法和司法过程,则毫无疑问只能遵循这样的法则和天条:以符合程序正义、合法取得的证据为依据,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超出这个法则和天条,以刑讯逼供或者其他非法的手段取得证据以证明其违法犯罪的行为,比违法犯罪本身危害更大——哪怕它所取得的证据是真正的事实。道理很简单
:如果控制社会的力量出现犯规,比如司法活动不遵守程序正义,比如警察大量犯规取证,那么社会就可能出现真正的失控。这种时候,维护社会安全和正义的力量本身已经变得不安全不正义了!这是最为可怕的社会局面,因为这种时候,任何个人的力量(哪怕他是权力至高无上的一国之君)都无法从整体上全面控制坏的局面。
有鉴于此,我非常赞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周孝正教授的观点,周教授说:“要彻底清理、净化首都的社会环境,单靠公安、工商部门的定期打击、整治是不行的。关键是政府要长期重视和加强对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少年的社会公德教育,这样才能做到标本兼治。否则这类计时服务公司即使因证据确凿而被清理之后,也极有可能再打着其他合法的幌子,以交友中心、友情俱乐部等称谓,从事色情服务等不法活动。”
也就是说,对于法律无能为力的地方,不要总是想办法把法律的手加长加粗,而是要适当地把道德的交给道德,把文化的交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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