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都成了问题,为什么为官就要贪污呢?是缺钱吗?因此高薪养廉的问题就应运而生。上个世纪90年代初,法国政府部长贝尔戈瓦因涉嫌受贿而自杀,他是时为法国总统的密特朗先生的密友,多年任密特朗的私人秘书,因为卖房向一位开公司的朋友借了50万法郎,打了借条,但是多年没还。新闻媒体得知后就大造舆论,老先生就自杀了。自杀后密特朗专门向全国发表了电视讲话:“贝尔戈瓦为国家做出了许多贡献不说,单就他为高官多年,为了区区50万法郎(时折8万美元)要借,就足以说明他的廉洁。”没想到
这一讲话颇具说服力,或许是由于贝尔戈瓦为名誉舍了性命,结果舆论一边倒地同情贝尔戈瓦,甚至谴责新闻界太过火。
什么算高薪?可以从下面的表中看出:
上表说明,首先,是否高薪,不是以绝对数值衡量的,而是以与全国平均工资相比较的相对标准衡量的。因此,密特朗的讲话是有道理的,年收入不下100万法郎的贝尔戈瓦如不是演戏的话,要出据借50万法郎,基本可以说明他极少,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因此获得了法国人民的同情。
其次,从上表看来,发达国家官员的最新工薪收入一般是平均工资的10倍左右,看来这是他们多年实践的保证生活与工作水平的高薪养廉标准。而发展中国家一般在40倍左右,这说明由于工资绝对数额低,要增大与平均工资的差距才能有对贪污受贿比较强的抵御力。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从世界范围来看,适当的高薪养廉还是必要的,为不与平均工资差距太大可以保持在10—20倍左右。问题在于,你拿了高薪,第一要给人民办好事情;第二决不能再变相获益。所以新加坡前总理、现资政李光耀先生买房得到了超常优惠以后的减价却被媒体揭出,而且在炒得沸沸扬扬之后只得补交。只要做到上述两点不仅符合国际惯例,而且人民认可,看来高薪养廉的许多讨论都是既不与国际接轨,又不大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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